2022年1月12日,新加坡公布2021知識產權修訂條例草案,對專利法、商標法、外觀設計法、植物新品種保護法和2014年地理標志法等知識產權法規進行了修改。
改進方向包括:確保增強營商便利性,提高運營效率,提高立法和程序的清晰度。主要修改內容:(1)改善營商便利性:簡化非英語的國際專利申請的行政程序;允許受理部分國家商標申請;改變了商標申請的截止日期后的救濟措施;引入異議機制,以促進糾正可能影響第三方利益的知識產權申請或注冊中的錯誤。(2)提高運營效率:改進專利審查程序,減少程序周轉和處理時間;簡化專利審查程序,消除不必要的工作;為保護植物新品種引入新型合作審查模式;從主要立法轉向附屬立法的技術和實施條例,為今后提高實施效率奠定基礎。(3)提高立法和程序的清晰性:改善公眾對專利文件的獲取方式;修訂《專利法》,審查授權在附屬立法規定之外,還可以就提交專利申請的方式發布實踐指導;明確已失效的商標被繼續視為“現有商標”的期限。
趙穎會 檢索,楊璐霜 編譯
來源:https://www.ipos.gov.sg/news/speeches/ViewDetails/second-reading-speech-by-second-minister-for-law-mr-edwin-tong-on-the-intellectual-property-(amendment)-bill-2021/
原文標題:Second Reading Speech by Second Minister for Law, Mr Edwin Tong,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(Amendment) Bill 2021
檢索日期:2022年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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